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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二套房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知识   来源:热点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中新财经6月7日电 据四川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公众号6日消息,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近日发布。通知明确,符合遂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

中新财经6月7日电 据四川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公众号6日消息,川遂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宁套通知近日发布。

通知明确,房首付款符合遂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比例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辖区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由降

通知显示,川遂符合遂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宁套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主城区(含船山区、市直园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首付款,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比例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由降

另外,川遂符合遂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宁套缴存人家庭在射洪市、安居区、房首付款蓬溪县、比例大英县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降,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35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通知还提到,在遂宁市辖区内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暂未办理房屋权证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贷款保证担保有交纳保证金、银行保函和房屋担保三种方式,开发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作为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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