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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拟实施公积金支持政策 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缓缴公积金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热点   来源:探索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财联社5月30日电,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该市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财联社5月30日电,柳州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拟实施近日该市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公积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金支缴公积金通知(征求意见稿)》显示,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持政策受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疫情影响到期后进行补缴。企业在此期间经申请获得批准缓缴的可缓企业,其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柳州不受缓缴影响。市拟实施 《意见稿》提出,公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金支缴公积金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持政策受,不作逾期处理,疫情影响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企业 柳州市还提出加大支持租房提取公积金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次数。在未达到年度租房可提取额度上限的情况下,由原来一年限提取一次变更为可一次或多次提取,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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