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2日,违规科创板企业(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泽达易盛,被立代码:688555)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案股公告》(编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20019 号),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民索公司被立案调查。箭在弦上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泽达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易盛投资者索赔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涉嫌泽达易盛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信披意味着投资者索赔“箭在弦上”。违规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3月18日,泽达易盛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应女士,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应岚女士正在协助有关机关调查。2022年4月30日,泽达易盛发布《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泽达易盛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2年3月17日前买入股泽达易盛票,并在2022年3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预登记。
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根据证监会调查、法院诉讼进展适时调整,最终索赔条件、赔付标准等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虚假陈述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